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16〕62号)文件精神和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现就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支部查阅并安排开展工作。
注意:
1、此次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要求在2017年3月25日之前完成,并将附件2(党支部班子、成员问题及整改清单)、附件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支部用))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所有材料为电子+纸质),报院党委(党总支)备案;
2、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2个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请各支部联系对应党委委员、领导参加支部会议(已更新名单,见支部书记群);
3、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