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各辅导员、各学生班:
为了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多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根据校学工部(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方法》特制定本条例,请各班遵照执行。
一、领导小组
1、学院综合测评及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 温晓林
负责人: 梁润雅 丁坤
成 员: 各年级辅导员
2、学生班级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以及学生代表3人(学生代表要求男女生均有)组成。
二、工作进程
1、9月17日-9月21日安排学习文件并收集、整理、核实材料、班级核实加分条
2、9月22日班级测评结果上报学评部
3、9月24日学院评优
4、9月25-26日全院综合测评及评优结果公示
5、9月28日上报学生处
三、有关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法的注意事项
1、学生班级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小组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4),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综合测评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自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的各项评优资格。
2、各班在学评部邮箱自行下载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表、学生政治素质互评评分表、品行修养互评评分表,认真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各班班长存档。
3、综合测评各项评定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附件1),必须经本班所有同学确认无误签字后交由班主任签字确认,9月22日前连同电子版(附件1)交由学评部审核存档,审核不合格需重新评定,并取消集体评优资格,其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4、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材料于9月21日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个人单项奖申请材料于9月21日前交到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C203丁坤老师处。
5、转专业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
四、评选项目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单项奖。
五、评定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件
1.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全班同学能够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等重要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全班学生总数的60%以上;
3.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风优良,实践和创新风气浓厚,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4.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5.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无违纪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发生;
6.班级全体成员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二)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学习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与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3.身体素质好。坚持体育锻炼,在校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
4.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10%且居专业年级前15%;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6.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综合测评名次居全班前50%;
4.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四)单项奖评选条件
1.学术论文类。发表收录论文(指被SCI、EI、SSCI、A&HCI、CSSCI等全文收录的论文,且须有检索单位出据的收录证明)可评特等奖;在一级学报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一等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二等奖;在普通刊物发表论文可评单项三等奖。均以第一作者为准;
2.创新创业类。在全国“挑战杯”比赛中,获全国项目一等奖可评单项特等奖,获二等奖可评单项一等奖,获三等奖可评单项二等奖,获鼓励奖可评单项三等奖;获省部级项目一等奖可评单项一等奖,二等奖可评单项二等奖,获三等奖可评单项三等奖;由学生开发(设计)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
3.学习能力类。参加托福成绩达到100分以上、雅思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不包括7.0分),可评单项特等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习竞赛、知识竞赛中获第一、二、三名者,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
4.文体活动类。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文体比赛并获第一、二、三名者,可分别评单项一、二、三等奖;
5.特殊贡献类。在社会上为学校争得荣誉,事迹生动感人,影响范围大,社会评价高,可评特殊贡献单项奖。
以上同一项目申报单项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评定;已受过学校专项奖励者,不再评定单项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达标者或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未达到三星级者无参评资格。
六、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级数的10%评定;三好学生按不高于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评定。评选考核年度均为上一学年度。
七、表彰奖励
(一)先进班集体颁发奖状,并发给奖金500元;
(二)优秀学生干部一次性发给奖金300元;
(三)单项特等奖发给奖金1000元,一等奖发给奖金800元,二等奖发给奖金500元,三等奖发给奖金300元。单项奖属集体项目的,奖励金额按项目计。
八、本条例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坤 咨询电话:87082380